7月24日上午,台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在台江区机关大楼五楼会议厅隆重召开,会上传达了福州市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授予台江区“福建省文明城区”光荣称号的表彰决定。本次表彰大会中,福州台江医院等38个单位荣获“福州市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据了解,本次评选是根据《福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2014年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参照《福建省2012—2014年度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和第十二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实施办法》。市文明办近期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和各县(市)区文明办联合开展新一届(2012—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含学校、社区)考评推荐工作。在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和各县(市)区文明委推荐意见的基础上,推出了候选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一周无疑义后,终评选出来的。
福州台江医院黄院长表示,对我们来说,荣誉不仅代表肯定,更是一种激励,我们将再接再厉,创造更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