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

哪些情况必须选择剖腹产?

文章来源:福州台江医院

  剖腹产是指经由切开腹部及子宫的方式将胎儿娩出,其目的是因特定适应症之下,为保护胎儿及母亲安全,必须选择的生产方式。那么,什么情况下必须选择剖腹产呢?

  福州台江医院产科医师解析:其实这已经很清楚,施行剖腹产手术的前提是孕妇不能自然分娩,胎儿宫内情况紧急不容孕妇自然分娩。

  是否选择做剖腹产需要从母体和胎儿两方面考虑:

  母体方面

  1、孕妇骨盆狭窄或或畸形,阻碍产道时;

  2、高龄初产;

  3、孕妇生殖道受到感染;

  4、孕妇有两次以上不良产科病史;

  5、孕妇以前曾做过子宫的手术如剖腹产、子宫肌瘤切除手术、子宫切开术或子宫成形术,自然分娩时,阵痛可能会使子宫刀疤处裂开,造成生命危险,所以剖腹产较安全;

  6、孕妇患有高血压,经催产不成时,宜剖腹产;

  7、产程停滞;

  8、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子宫破裂、前置血管等出血,不但危及母亲而且也危及胎儿的生命,宜赶紧剖腹产;

  9、孕妇外伤,可能伤及胎儿,需紧急剖腹产来抢救胎儿。

  胎儿方面

  1、胎位不正:如臀位、横位;

  2、胎儿过大,母亲的骨盆无法容纳胎头;

  3、胎儿窘迫,胎心音发生变化,或胎儿缺氧,出现胎便;

  4、胎儿过重: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克时,如经阴道分娩常会发生难产、胎儿外伤,采取剖腹产较安全;

  5、胎儿过小:胎儿预估体重小于1500克时,剖腹产较安全;

  6、多胞胎;

  7、胎儿畸形;

  8、子宫颈未全开而有脐带脱出时。

  所以从医学科学的要求来看,临床上对剖腹产有着严格的规定,剖腹产只能是一种应急措施,它对解决难产、保全胎儿和孕妇的生命是有效的。但其安全性也只是相对而言,对孕妇产后的身体健康,会带来弊端;因此,对剖腹产手术的选择,无论是医师还是孕妇本人及其家属,都必须慎重,不可随意。

  根据上述,剖腹产既有优点,又有缺点,并非安全。除了因挽救母婴必须做剖腹产外,如果没有手术指征,应尽量不做,争取自然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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